103年縣長杯溜冰賽競賽規程

臺東縣103年縣長盃溜冰錦標賽

 奉103年2月17日府教體字第1030030042號辦理

壹、主  旨:為推展青少年體育,落實體育向下紮根之政策,提倡正當之



 閒運動,特舉辦台東縣103年縣長盃溜冰錦標賽,藉以提昇溜

 冰運動風氣,達到全民運動之目的。

貳、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滑輪溜冰協會

參、主辦單位:台東縣政府

肆、承辦單位:台東縣體育會溜冰委員會

伍、協辦單位:臺東縣立體育場、臺東縣康樂國小、臺東縣豐榮國小

陸、競賽日期:

   自由式輪滑:民國103年5月10日 早上8點至11點

 競 速:民國103年5月10日 下午1點至4點

柒、競賽地點:

     自由式輪滑:臺東縣台東市康樂國小溜冰場

   競     速:臺東縣台東市康樂國小溜冰場

捌、競賽項目:

一、自由式輪滑:    A .前進雙腳  B .前進單腳  C .後退雙腳

(1) 國小選手精英男子(女子)組

       1.國小選手精英低年級組

       2.國小選手精英中年級組

       3.國小選手精英高年級組

      (2)國小選手甲男子(女子)組     A .前進雙腳

         1.國小選手甲一年級男子(女子)組

       2.國小選手甲二年級男子(女子)組

       3.國小選手甲三年級男子(女子)組

       4.國小選手甲四年級男子(女子)組

       5.國小選手甲五年級男子(女子)組

       6.國小選手甲六年級男子(女子)組

 7.幼童選手甲男子(女子)組

【注意事項】

(1) 選手甲組限從未在全國中正盃、總統盃及會長盃中得過前三名之選手報名



 賽,如發現違反規定者取消所得名次。

(2) 比賽方式:前進雙腳、後退雙腳起跑距離8公尺角標間距120公分角標數17

 個,前進單腳起跑距離12公尺間距80公分角標數20個

(3) 成績計算:溜二次擇優。

(4) 扣分規定:每撞到或漏掉一個角標,時間加0.2秒,合計漏掉4個角標,則

 該次失格。

(5) 選手精英組選手可報名3個單項,選手甲組2個單項

(6) 參賽選手器材不限,但須配戴安全帽。

二、競速溜冰

1. 幼童組(幼稚園學生)(男、女) 1、二百公尺計時決賽2、四百公尺計時決賽

2. 國小甲組一年級(男、女) 1、二百公尺計時決賽2、四百公尺計時決賽

3. 國小甲組二年級(男、女) 1、二百公尺計時決賽2、四百公尺計時決賽

4. 國小甲組三年級(男、女) 1、二百公尺計時決賽2、四百公尺計時決賽

5. 國小甲組四年級(男、女) 1、二百公尺計時決賽2、四百公尺計時決賽

6. 國小甲組五年級(男、女) 1、二百公尺計時決賽2、四百公尺計時決賽

7. 國小甲組六年級(男、女) 1、二百公尺計時決賽2、四百公尺計時決賽

8. 國小菁英組低年級(男、女) 1、四百公尺計時決賽2、六百公尺計時決賽

9. 國小菁英組中年級(男、女) 1、四百公尺計時決賽2、六百公尺計時決賽

10. 國小菁英組高年級(男、女) 1、四百公尺計時決賽2、六百公尺計時決賽

11. 國中組(男、女) 1、四百公尺計時決賽2、六百公尺計時決賽

【注意事項】

(1) 註冊參賽之選手最多可報名2個單項;國小菁英組和甲組為二項(平花溜

(2) 甲組穿著休閒直排輪鞋(塑膠鞋殼;四輪鋁合金底座或即四輪塑膠底座

冰不在此限)。

84m m 的輪子以下)比賽;甲組選手,不得參加菁英組比賽;菁英組選

手,亦不得參加甲組比賽。

( 3 ) 以學校為單位報名;報名表上須註明校名(國中小組已同一學校為報名

 單位組隊參賽)。

(3) 比賽選手必須戴頭盔,方得下場練習及比賽,但禁止戴皮條帽,違者

(4) 比賽參賽選手之號碼布一張,請以針線緊縫於左大腿,於競賽進行中



消其參賽資格。



有脫落現象致裁判無法分辨時,取消其參賽資格。

(6)計時賽如有成績相同時,加賽一場決定名次,但不影響已紀錄之成績。

(7)選手不得配戴飾品(如:手環、手錶、項鍊、戒指、耳環等)下場比

賽。

(8)配戴眼鏡者,必須使用橡皮圈固定之。

(9)競速溜冰各組報名人數,若未達三人,該項比賽是否取消由大會決定,

 不得異議。

(10)各單項競賽之前八名於比賽成績確定後頒發獎狀。

(11)如有規定未明之事件,由裁判團裁定之,不得異議。

玖、選手比賽資格:

(一)  台東縣民愛好溜冰運動者,皆可組隊報名參加。

(二)  各組年齡限制:以民國103年5月01日之學籍為準。

(三)  參賽選手,個人單項不得越、降級參賽;團體項目(接力)可以越級參

拾、報名日期:即日起至民國103年 月 日( )止。

拾壹、報名手續:

(一) 上網下載報名表報名:網址:http://taitungskategm .blogspot.tw /

    聯絡電話:089-334042、薛登原教練 0932660396、楊鎮豪0919127785

(1) 學生證明文件: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

賽,但必須先獲得大會同意。

(2) 上述證明文件報名時不必繳交,但請各單位領隊、教練務必備妥帶至

比賽場地於該單位選手得獎時,大會得抽驗之,若無法提出有效證明文

件時,大會有權取消該選手得獎資格。

   (二)  未遵守以上所列規定者、不予受理。

拾貳、競賽規則:比照中華民國溜冰協會公佈之各類競賽規則。

拾叁、領隊會議:103年 5月9日  下午4點地點:台東縣台東市康樂國小

拾肆、獎勵:

(一)      精英組競賽之前三名於比賽成績確定後,在溜冰場中各頒獎狀表彰。

(二)      選手甲組及精英組各單項之前六名於閉幕前頒獎狀乙張。

拾伍、競賽細則:

(1) 競速參賽選手於比賽中必須戴頭盔,但禁止戴皮條帽,違者取消其

 賽資格。

(二)   競速參賽選手之號碼貼紙,請貼於安全帽左側,於競賽進行中如有脫

 落現象致裁判無法分辨時,取消其參賽資格。

 (三)  自由式輪滑參賽選手之號碼布,請固定於背面明顯處競賽。

(四)  計時賽若有成績相同之情況,則加賽一場以決定名次,但不影響已定之

 紀錄。

 (五)   比賽進行中如有異議得提出抗議,但須於該項比賽結束後十五分鐘內由

 領隊或教練以書面向裁判長提出,審判委員會之判定為最終之判定,不

 得再提出任何異議。

(六)   參賽選手不得代表兩個或更多個單位參賽,違者取消其參賽資格。

(七)   各隊提出抗議時,如為依抗議規定循合法程序提出,而大聲叫喊致影

響比賽之進行或有汙辱裁判及大會人員之行為時,得視其嚴重性由大會

採取適當之處分(例:取消個人或其全隊之參賽資格或禁賽多久等處分),並

送本會紀律委員會備查。

拾陸、注意事項:

(1) 選手不得配戴飾品(指:手環、手錶、項鍊、戒指、耳環等)下場比



賽,

配戴眼鏡者,必須使用橡皮圈固定之。

(二)各單項比賽參加人(隊)數,三人(隊)以下含三人(隊)不計成績,

 視同表演賽,但仍頒給獎牌、獎狀;四人(隊)取三名;五人(隊)取四

名;六人(隊)取五名;七人(隊)以上取六名;。其積分之換算以逆算



給之,但第一名加一分,即取六名時為7、5、4、3、2、1;依此類推。

 (三)參加選手之食、宿、交通等事務請自行處理。

(四)競速項目所有組別及參賽選手皆禁用耳機。

(五)比賽遇雨視裁判團決議照常或延期舉行,延期日期另行文通知。

(十一)如發生規則未明定之事件,由裁判團決定之,裁判團亦可送審判委員

會作最後決議,不得異議。

(十二)報名參賽者,即認為已確實認同競賽規程,不得對競賽規程提出任何

異議。

(十三)以上如有未盡事宜,比照中華民國滑輪溜冰協會公佈之規則辦理。

(十四)本賽事己投保埸地意外險。報名參加本次競賽選手,視同接受賽會主

辦單位對於選手在比賽時受傷或生病及財務損失等意外,一概不負任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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